各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温州浙南科技城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助推创新型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设立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每个年度总额50万元。为加强资金管理,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由管委会拨付,专项用于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园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申请奖励。
二、营业执照注册地、事业法人证书注册地及专利授权注册地址在创业服务中心实际管理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及财政隶属关系在浙南科技城,自2017年10月1日起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可申报知识产权申请奖励。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的,每件给予奖励2500元;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每件分别给予奖励800元、500元。
四、为鼓励发明专利清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首次申请发明专利,再给予2000元奖励,限享受一次。
五、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专项资金奖励:
(一)知识产权申请到授权期间变更地址且变更后地址不符合本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的;
(二)知识产权项目有争议的;
(三)申请人近两年内因其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处置的;
(四)申请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给予资金奖励的其他情形。
六、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实际管理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凭相关申报专利证明材料,到创业服务中心申报兑现。创业服务中心组织专人,于1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进行兑现。
申报兑现时根据申请类别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发明专利按是否已授权提供相关材料:
1.未授权:
(1)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
(2)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国税、地税证明(在线下载)。
2.已授权:
(1)专利证书原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国税、地税证明(在线下载)。
(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两项专利,按是否已授权提供相关材料:
1.未授权:
(1)专利受理通知书;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国税、地税证明(在线下载)。
2.已授权:
(1)专利证书原件;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国税、地税证明(在线下载)。
以上所需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提交存档,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七、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以总额度为限,每家单位每个年度享受知识产权申请奖励的上限为2万元,奖励拨付以申报时间为准,先报先得,额满即止。
八、各企事业单位可自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也可自主选择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但仅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且处于正常状态的专利代理机构。
九、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负责专项资金的申报、受理和兑现,温州浙南科技城管委会财政局负责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十、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温州高新区(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温州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申请奖励申报表
2.温州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发明专利申请清零 企业奖励申报表
附件1
温州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申请奖励
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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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利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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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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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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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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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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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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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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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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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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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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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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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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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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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服务科科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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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副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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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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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申报类别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发明专利按是否已授权提供相关材料:
1.未授权:①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③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④国税、地税证明。
2.已授权:①专利证书原件;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国税、地税证明。
(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两项专利,按是否已授权提供相关材料:
1.未授权:①专利受理通知书;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ƒ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④国税、地税证明。
2.已授权:①专利证书原件;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国税、地税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提交存档,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二、申办地点:温州高新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19楼1914室,创业服务中心孵化服务科;电话:88019718、8801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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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温州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发明专利申请清零
企业奖励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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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利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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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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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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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机构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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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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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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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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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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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零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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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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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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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已提交首次申请发明专利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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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签名或法人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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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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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服务科科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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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副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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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印发
信息来源: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